办理公证委托书
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相信写委托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公证委托书,欢迎大家分享。
办理公证委托书1应该到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一为委托书公证,一为委托合同公证。
委托书公证由委托人单方办理即可,是单方法律行为,也即在办理该项公证时,并不要求受托方必须到场的行为。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服务活动。委托合同公证需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委托公证可以解决当事人因时间、精力有限不能亲自去异地办理某些事宜的情况。办理委托公证需到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应该有以下内容: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 ……此处隐藏6882个字……/p>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签字:_____
受委托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办理公证委托书12外国公司在中国起诉一个中国人,法院要求办理外国公司主体资格认证和授权书认证,这个该怎么办?
根据我们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国内打官司,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来办理。在办理之前要提供外国公司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文件,法院方可采纳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印发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也在第30条中明确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与此同时,我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外国人所属国的领事可以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同有关国家签订的领事条约在我国法院代理其本国国民的诉讼行为。应按照国内起诉状有关格式提起诉讼文书,要尽量选择精通中国法律的专业人士参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签收有关法院诉讼文书。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应提交已经掌握的全部证据,对于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需要履行证据所在国公证在加使领馆认证的程序。
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流程:当地公证员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